(二)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推进权责一致的大部门制
长期以来,我国行政体制中职能交叉、权责脱节和多重多头执法等问题一直未能得到很好解决。大部门制作为国外发达国家为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公共服务普遍实行的一种政府管理模式,通过集约设置行政职能及相应行政机构的政府组织模式,把多个部门分别承担的相同或者类似的职能归并为一个部门履行,变部门之间协调为部门之内协调,可以更好地解决行政体制中职能交叉、权责脱节、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等弊端,是一种简约、高效、协调的行政体制。创新社会管理,要求不断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推进职责有机统一的大部门制改革。
结合社会管理创新对政府组织结构优化提出的新要求,应分类研究、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第一,对国务院已经搞了大部制改革的部门,应在转变职能、理顺部门内部关系和有机整合这三个方面下工夫,继续推进改革,使其能够成为真正提高效率、搞好服务、加强管理的大部门制,而不是一种简单的部门合并。第二,对国务院其他部门,应下决心按四个分开的要求转变职能,该下放的权力坚决放给市场和社会,同时为全面履行好政府的四项职能,该加强的要切实加强,应研究推进大交通、大市场监管等大部门的设立。第三,大部门制改革要同党群机构和国家其他机构的改革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更加注重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大部门制改革中要更加尊重党的领导规律和执政规律,更加尊重行政运行规律,统筹推进党群机构和国家其他机构的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党委探索新的领导体制。譬如,北京市通过体制创新,通过成立合署办公的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社会工委和市政府社会办公室,搭建“一个平台、两个支撑”,有效整合了党政部门的力量和资源,使工作能够“横向到边”,也就是把党政部门都整合到这个平台上来。社工委、社会办作为党委和政府的部门,起到牵头、领头作用,从市、区(县)建立相应机构,解决了“纵向到底”的问题。第四,进一步研究推进社会管理领域的大部门制改革。要认真研究总结国内外经验,特别是近几年我国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的新鲜经验,深入分析未来十年有条件实行大部门制改革的领域,在更大的范围推进社会管理的大部门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