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皇帝对某些地方官员实心救灾的行动给予理解和支持。
康熙九年(1670),淮安、扬州二府水灾,当地所存积谷已于去年用于赈济,有人提出暂时挪用正项钱粮,等劝输捐纳补还正项。户部按规定不同意动支正项,只同意将凤阳仓存米及捐输扣存各项银米散赈,如果不够用就劝谕全省各官设法捐输来解决。康熙皇帝得知此事后,先派廉能大臣前往调查,指示“果系被灾已甚,无以为生,即会同督抚一面将正项钱粮动用赈济;若系次灾,即照部议”,强调“务使民地沾实惠”。至十月,水灾更显严重,“黄淮交涨,堤岸冲决,百姓室庐多被淹没。夏麦未获登场,秋禾播种,水潆难施,民生失所”。康熙皇帝立即下令“准动正项钱粮,存积银米”。赈济灾民,并蠲免当地应征钱粮。至第二年,康熙得知淮扬水患仍很严重,又催令户部:“民为邦本,如斯困苦,岂可不速行拯救?”让“就近截留漕米,或动支何项银两,籴米给散饥民”。他直接下令“着截留漕粮六万石,并各仓米四万石”赈灾,并且“于各府州县分设米厂……使饥民无奔赴守候拥挤之患,然后计人给米,每日人各一升,每三日一放”。这样做,一石米可供一个人百日之用,万石米可养活一万人一百天,十万石米就可以救济十万人到秋天麦收之后。淮扬的水灾频繁地威胁着淮扬人民,而大量的淮扬人民却能在康熙皇帝的赈济政策下延续了生命,因此康熙皇帝被淮扬人民感戴若神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