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无为而治”的第二层意思,就是“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的上下和谐状态。这里的“我”与“道”相对,可以指百姓和君王两者,就治理国家而言,主要指的是后者。
对君王而言,所谓“无为而治”就是要自我克制,不盲目崇拜政治和权力的功用,不放纵自己的情欲而为,防止“为之愈多、失之愈多”局面的出现,避免造成“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的窘迫境地。
第三,无为而治的第三层意思,在于君“无为”而臣“有为”。后世的庄子继承了老子的思想,认为“夫帝王之德,以天地为宗,以道德为主,以无为为常。无为也,则用天下而有余。有为也,则为天下用而不足。故古之人贵夫无为也”。这就把“无为”的治理手段抬高到“与天地等量”;进而《庄子》认为,“上无为也,下亦无为也,是下与上同德。下与上同德则不臣”和“下有为也,上亦有为也,是上与下同道。上与下同道则不主”,“上下同德”“上下同道”不是“无为”的真正含义;最后《庄子》主张,“上必无为而用天下,下必有为为天下用,此不易之道也”的“无为”意义。这一层“无为”之意,就具有了君王统治术的意味。[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