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一切时代的历史都表明:人们急于攫取权力只是为了做坏事,他们一旦掌权之后,也只会用它来做坏事。因此,贸然去改变政体,那是十分不慎重的,因为在一千个足以使我们恐惧的暴君中,只能勉强希望有两三个例外。在这种情形下,我看比较明智的办法还是宁可忍受那没有同情心的法律所带来的一些不便,也不要去依赖一个专制暴君肯倾听民情的耳朵来加以矫正。
尽管吉卜赛人在这样的政府下也许已经享受了长时期的幸福,但是他们的榜样还是不能推行的。他们之所以能过得那样幸福,不要忘记,他们有具体切实而极其重要的一点,和其他一切民族都不一样,他们的幸福也许就由这一点得到,那就是:他们之间没有虚伪的荣誉,而且他们把耻辱当作世上最严厉的惩罚。
[1] 见《新约·马太福音》第12章第24节。
[2] 在英语中,吉卜赛人一词是埃及人的缩写,但实际上吉卜赛人并非来自埃及。
[3] 引自维吉尔的《埃涅阿斯纪》第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