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早已清醒地意识到,用人重资格而不看实绩,排挤举人、贡生和吏员,会让有志者变得无志。所以他说:“良吏不专在甲科(进士),甲科未必皆良吏。”
1573年,张居正就以朱翊钧的名义下过这样的命令:凡是推荐官员,只论贤良与否,不论是否进士出身。
王希元上弹劾书的半年前,在众进士出身私下谩骂声中,张居正迎难而上,又颁布举荐法令:凡官员有贤者,都应举荐,各地举荐官员要特别注意那些资格低下,但却有实际政绩的贡生和吏员。
不要以为这只是一纸普通政令,它引起的后果不亚于十级地震。有政绩的贡生和吏员们固然心花怒放,可那些进士却黯然神伤,甚至出离了愤怒。其实这道政令并未伤害他们,倘若他们真有政绩,和从前一样照样得到提拔。问题是,他们廉价的自尊受到伤害,他们为自己和那群举人、贡生、吏员站在同一高度而哭天抢地。
尤重要的是,按出身资格用人有利于官僚集团内部的稳定,因为出身资格的差别是一种最明显的差别。对许多高资格的官吏来说,大家都按资格和年资循序渐进,总有希望从小官熬到大官,所以大多数官员都接受这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