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谁留住你了?”
“我不舒服。”
“哪里不舒服?……你住在哪里?……这是怎么搞的?……”
她用手摸摸额头,答道:
“在朗珀蕾小姐家里。”
“当然是她家!我正要去呢。”
“啊!不必去了。”艾玛说,“她刚出去。不过,以后,你也不用再担心了。要是我晓得回家晚一点,会把你急成这个样子,你看,我就不方便在外边走动了。”
这就算是打过招呼,以后她就可以毫无拘束地离开荣镇了。因此,她就充分利用一切机会。只要她起了念头,想见莱昂,随便找个借口,她就走了,但是,哪天他不会在旅馆等她,她就索性找到事务所去了。
头几回他们过得很快活,但是不久之后,他就不能再掩饰真相了,只得老实告诉她:老板讨厌有人无事打扰。
“算了!去他的吧。”她说。
于是他就溜之大吉。
她要他穿一身黑衣服,下巴上留一撮尖尖的胡子,看起来好像路易十三的画像。她想看看他住的地方,发现房子太差劲了,说得他满脸通红,她却毫不在乎,反倒劝他买些和她家里一样的窗帘。等到他说价钱太贵时,她就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