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可能,还是尽量别干这个岗位。县丞的定位是“通判县事”,简单地说,没有明确的职责,辅佐县令办事即可。问题是县令才是决策者,身为县丞,只能跟在县令后面,听其号令,除非取代县令,自己能够上位。
三号大佬是县主簿,主要工作就是掌管政府盖章、办公用品、账目出纳、文书处理等事情,属于综合职能岗,相当于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四号大佬是县尉,主要负责缉捕盗贼,掌管刑狱之事,相当于公安局局长。
五号大佬是县录事,这个职位比较特殊,在京县,县录事是正式官员,在其他的县,县录事不算正式官员,只能算胥吏。县录事主要负责整理、审核县衙的文书。比如,乡里递来一份文书,县令拍板,让县丞立即处理。接下来,县丞会将文书转交给县录事,让他审核文件中的信息,包括错别字等,县录事审核无误,写上“检无稽失”,再转交给县主簿、县尉,由他们去具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