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由两名手持出鞘军刀的宪兵押着,身材瘦削,脸色苍白,穿着灰囚衣。他单独坐在被告席上,眉头紧皱,打量着走进法庭的人们。这个小学徒被控同一个伙伴一起撬开了一个堆房的锁,从那里面偷出几条粗地毯,一共价值三卢布六十七戈比。起诉书上写明,这个小学徒跟他的同伴一起扛着地毯走时,被警察截获了。小学徒和他的同伴当时就认了罪,于是双双入狱。小学徒的伙伴是个钳工,已经在监狱里死掉。所以今天只有小学徒一个人受审。那几条旧地毯就放在物证桌上。
审讯工作跟昨天一样,有各种证据、有罪证、有证人,有证人宣誓、有审问、有鉴定人,有盘根究底的讯问,总之,各种花样无不齐备。那个做证人的警察在回答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的问题时,总是有气无力地说一句“是,大人”,或者“不知道,大人”,然后又是“是,大人”……不过,尽管他表现出当兵的那种傻头傻脑的样子,说着简单刻板的话,但还是可以看得出来,他是同情小学徒的,不大愿意细说逮捕他时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