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瑟夫·塞德利比妹妹阿米丽亚大十二岁,在东印度公司[6]民政部供职。在我所写到的这个时期,他的名字出现在《东印度纪事》孟加拉分刊上,身份是博格雷沃拉的收税官。人人都知道,这是个体面的肥缺。读者要了解乔瑟夫后来在该部晋升到什么地位,可以查阅同一刊物。
博格雷沃拉周围地区风景优美,人迹罕至,沼泽密布,草木蓊郁,是远近闻名的猎鹬的好去处。在那儿往往还可以赶出一头老虎来。兰姆贡奇离这儿只有四十英里,那是州长的驻地。再过去三十英里是一个骑兵营地。乔瑟夫走马上任当上收税官之后把这些都写信告诉了父母。他在这个风光旖旎的地方独自一人住了八年,除了特遣队一年来两回把他收取的税金带走交到加尔各答去之外,终年见不到一个基督徒。
幸好这时他得了肝病,就回到了欧洲治病,他便可以在故国大大地享一下福,作一番乐了。在伦敦逗留期间,他没有与父母住在一起,而是租了房子另住,过着快乐的单身汉生活。他到印度去以前年纪还小,没尝过出入于交际场的男子的快乐滋味,回国之后就孜孜不倦地寻欢作乐起来。他坐着马车逛公园,在高级餐厅吃饭(因为当时东方俱乐部[7]还没有创办起来);追随当时的风气,常常上戏园子,或者费老大劲儿套上紧身衣,戴上三角帽去听歌剧。回到印度之后,他从此谈起这一时期的寻欢作乐就来了劲儿,听那口气仿佛他和布伦梅尔[8]是当时花花公子中的拔尖人物。其实他在这儿跟在博格雷沃拉的丛林中一样,也是形单影只。他在这大都市里差不多一个熟人也没有;要不是有医生、蓝色药丸跟他做伴,他一定早已受不了孤单而闷死了。他生性懒惰,脾气乖僻,又爱吃喝;看见女人就吓得要命。他很少回拉塞尔广场父母家,因为家里一片欢声笑语,他那老父亲又爱开玩笑,不给他留一点儿面子。乔瑟夫那肥胖的身躯给他平添了不少烦恼和惊慌。他有时也下狠心要去掉身上过分丰富的脂肪,可他那懒惰又图口腹的性情很快便占了上风,于是又故态复萌,不知不觉恢复了一日三餐的习惯。他的衣着从来都不合身;但是他在打扮肥硕的身躯方面着实绞尽了脑汁,每天都要花上好几个小时。他的贴身男仆在帮他定做衣服上发了大财。他的梳妆台上摆满了各种发膏香水,种类之多,比得上任何一个半老徐娘的化妆品。为了箍出个腰来,他试用过当时已经发明了的各种肚带、束腹和腰箍。跟多数胖子一样,他偏要把衣服做得过紧,特意用颜色最鲜艳的料子,裁成小青年穿的款式。每天下午终于打扮好之后,他就独自坐着马车逛公园;然后回家重新打扮一番,再独自一人到长廊咖啡馆吃饭。他跟姑娘家一样爱虚荣;也许他极其害羞就是由于虚荣心太重的缘故。如果丽蓓卡小姐能够收服他这样一个人,而且是在她初次踏入社会的时候,那可是绝顶聪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