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还有一种答复公然承认了这种动机。譬如说宗教不应受批判的探究,因为它是人类心灵的最高贵的产物,使最深奥的情感得以表示,是世界和人生值得留恋的唯一宝物。我们可不必驳回宗教的这种估价,但愿请大家注意另一方面。必须指出,不是科学侵入宗教的范围,而是宗教侵入了科学思想的范围。宗教无论有何种重要及价值,但决没有权利限制思维,没有权利将自己除外而不受思想的制裁。
科学的思想在实质上和信仰者及无信仰者处理日常事件所应用的正常思想,并无不同。它只是在某些方面采取一种特殊的方式;它的兴趣兼及于本无直接实用的事物,它力图避免个人的因素及情绪的影响,对结论所根据的感官知觉的可靠性细心检验,设法求得日常方法所不易得到的新知觉,且复有意应用不同的实验,将这些新经验的决定因素——隔离。它的目的在求符合于现实或不依赖我们而存在于外界的东西,也就是由经验看来,与我们的欲望满足或挫折有决定性关系的事物。而与现实外界符合的便被我们称为真理。这就是科学研究的目的,尽管对这种研究的实用价值,我们不感兴趣。因此,宗教如果自称能代替科学,或竟是有益的,可贵的,故必为真理,那么我们为大家的利益起见,只得斥之为对科学的侵犯。人们已学得如何根据经验的规律,尊重实在的情境以处理其日常的事务,现在若要他将切身的利害完全信托于自由行使职能而不受理性思想控制的一种权威,便未免要求过分了。至于有关宗教允许给信仰者护佑,我却有一比喻,如汽车司机告诉我们说他开车,不受道路规程的约束,而仅凭想象的冲动,我想绝没有人敢坐他的汽车的。